4月27日上午,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和整改问责情况的报告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在作报告时指出,国务院高度重视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和整改问责工作,组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审议意见进行认真研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整改任务。各有关部门扎实推进整改,并取得阶段性工作成效。
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
报告具体从四个方面介绍了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
在理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研究明确具体履行所有权人职责的部门,结合配合做好国有资产法立法工作,研究明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所有权人职责,从顶层设计上理顺管理体制,厘清权责边界。同时,财政部认真履行指导和监督检查职责,支持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提高资产管理水平,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行业资产管理,构建各部门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
在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方面,财政部印发《关于强化制度执行 进一步推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质增效的通知》,推动落实《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房屋资产、公务用车管理。同时,推动落实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要求,开展数据资产全过程管理试点。财政部还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落实政府储备物资资产报告制度,全面摸清资产底数。
在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盘活利用方面,财政部将资产盘活纳入年度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报告工作统筹推进,优化资产盘活常态化机制。财政部还打通中央和地方资产调剂共享信息通道,推动资产调剂使用和共享共用。
在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方面,财政部持续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并加强新增资产配置预算管理,从严审核2025年度中央单位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建立跟踪评价机制,加强数据衔接比对。
健全出资人外部董事双向通报机制
报告分三个方面介绍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审议意见的落实情况。
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下同)管理方面,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推动出台《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国务院国资委制定关于中央企业防范控股不控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出资人监督等文件,财政部研究制定中央文化企业监事会改革方案。同时,明确新建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厘清权利和责任。此外,健全外部董事制度。国务院国资委制定中央企业外部董事管理规定、中央企业董事会和外部董事报告工作实施办法,健全出资人与外部董事重要事项双向通报机制。
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财政部研究修订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监督管理办法,夯实数据基础。加强金融企业境外国有资产监督并强化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
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加强自然资源统一调查监测;推进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探索推进价值量核算,基本构建形成分等定级体系和自然资源政府公示价格体系。
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立法进程
报告指出,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国务院国资委等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做好国有资产法立法工作,持续加强对重难点问题的研究,进一步理顺职责边界。财政部配合人大监督工作,及时提供监督所需数据清单,健全国有资产报告工作机制,加强专项报告和综合报告衔接。有关地区、部门和单位也进一步加大了对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领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完善管理制度、堵塞漏洞、加强监管。
谈及下一步工作,蓝佛安介绍,在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将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并抓好落实。开展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地理信息登记试点工作,加强财政部与各机关事务管理部门资产管理数据共享,用好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调剂共享平台,强化数据分析利用,提升国有资产报告编报质量。
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将健全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在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方面,将加快推进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条例立法进程;深化国有金融机构改革;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修订分行业国有金融企业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国有金融资本收益审核管理。
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方面,做好全国范围资产清查,推进划拨用地目录修订和发布工作,推动不动产登记与审批环节衔接。(赵晨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