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近日对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委员们围绕加强基层林草机构队伍建设、推动森林生态产品发展、健全完善森林法治体系等方面各抒己见,建言献策。
加强基层林草机构队伍建设
“林草事业的根基在基层,政策和重点工作落地落实也在基层。”张妹芝委员注意到,当前很多市县未设置林草机构,导致上下协调不够顺畅,不利于工作推进。她认为,完善林业机构设置,稳定林业基层队伍,对贯彻实施森林法将有很大推动作用。建议加强基层林草机构队伍建设,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构建运行高效的林草机构职能体系,为促进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组织保障。
“林业具有特殊性,林业的主战场在乡村、山区,林业相关的法律政策有效落地实施主要还是依靠乡镇林业站。”郑建闽委员建议支持林草资源富集、生态区位重要、生态敏感脆弱等地区设置独立的林业站,进一步加强重点区域的林业基层能力建设。
推动森林生态产品数字转型
如何更好地推动森林生态产品发展,是多名委员关注的问题。
何新委员提出,要积极探索森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积极推动林草产业发展,用活用好林草资源,构建以林草资源培育利用为基础,涵盖生态旅游、森林康养、自然教育、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现代林草产业体系,在确保生态安全的前提下,积极推动林草产业发展。
汤维建委员针对推动森林生态产品数字化转型提出建议。在他看来,森林生态产品应当积极回应数字经济发展,通过将传统的森林生态产品与数字技术相结合,提高森林生态产品的生产效率和附加值。具体而言,一方面,运用数字化管理和监测的方式进行森林资源的采集、加工和销售,为林农和林企提供技术培训,提高林业市场的数字技术应用程度,最终实现数字技术赋能,提升森林生态产品供应链的效率与竞争力。另一方面,运用数字技术拓展市场份额和吸引消费者。比如,积极通过电商平台的销售数据分析森林生态产品的市场表现并及时调整竞争策略,积极利用网络直播平台进行森林生态产品推广,提升产品口碑。
加大宣传提高公众守法意识
多名委员就如何进一步完善森林法治体系建设提出建议。
何新建议加快完善森林法配套法规制度体系,增强林草法律制度协同。同时,压紧压实森林资源保护责任,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犯罪行为。此外,要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形成全社会贯彻实施森林法的强大合力。
张妹芝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落实落细森林法具体条款、增强法律可操作性具有重要意义,但修订后的森林法已施行5年,《条例》却未作进一步修改完善,使得有些条款在工作实践中缺乏具体的实施标准。
张妹芝建议,尽快对《条例》进行修改完善,为推进森林法各项条款落地落实提供更加明晰的法治保障。
张妹芝还建议持续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加强对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教育和宣传培训,提高林业生产者、经营者、社会公众依法保护森林的自觉性。(赵晨熙)
